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与执行?
政治权利在我国是很重要的,政治权利,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。主要指选举权、被选举权,参加管理国家,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。所以一旦政治权利被剥夺,难免在某些事情上会受到限制。都江堰市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
在触犯刑法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与执行包括:
1、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,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起算、同时执行。
2、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,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。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
3、 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,以及死缓、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,从徒刑、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;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,即对于这类犯罪人,在有期徒刑、拘役执行期间,当然剥夺政治权利。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,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。律师在线
4、 判处死刑、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,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。
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,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,应宣布恢复政治权利,恢复政治权利后,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。